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职能职责 | ||||||||||||
2022-05-12 发布:卓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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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具体制度、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和科技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和文化课教学工作及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人口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 五、承担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与评估,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主管全县普通高校、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完成普通高考、普通中专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县的初、高中会考工作,负责全县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管理教育经费、基建投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内部的经费审计,指导全县的学校建设。 八、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的建设,组织对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及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指导全县师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方面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等工作,制定教职工编制方案,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职工的管理。 九、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负责推广本县和引进传递外地的教改成果教改信息。 十、负责教学设备、仪器、图书的计划、调配、管理和使用,指导全县学校的常规实验教学和电化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并管理全县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成果、科技情报、科技服务、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调研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牧村和企业的科技进步。 十三、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调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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