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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冒“疫”行千里 守土尽责勇担当
2021-11-03   发布:卓尼县司法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sfjc/2021-00109  发布机构  卓尼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1-11-03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风”冒“疫”行千里 守土尽责勇担当

——卓尼县司法局异地一日接回两名刑满释放人员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对接工作的落实。卓尼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对接、完善措施,明确“点对点”的衔接方式,与酒泉监狱、白银监狱密切配合,顺利将刑满释放人员赵某某、常某接送回家。

我局接到酒泉监狱关于卓尼籍赵某某11月1日刑满释放的通知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安置要求,及时部署,研究对接方案。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衔接工作,及时派员与监狱、亲属、司法所联系,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落实责任人员,安排车辆接送,确保安置帮教和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为方便与对方监狱正点交接,10月30日一早卓尼县司法局张旺杰等两名工作人员拿着准备好的核酸检测证明、防控办通行证明等手续就出发了,此次酒泉监狱接送刑满释放人员时间紧、任务重、地域跨度大,尤其处在疫情期间,往返近4000多公里的路程充满了未知的危险,工作人员全程在车里,累了就靠在车座上“眯一会”,饿了就吃点饼干“垫吧点”。11月1日二人准时赶到了酒泉监狱并顺利进行了交接,监狱告知按甘肃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监狱已经对赵某某做了出狱前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做好了隔离措施,符合刑满释放人员出狱规定。为了让刑满释放人员赵某某与家人早日团聚,两名工作人员轮换开车,于11月1日晚10点赶到目的地卓尼县纳浪镇温旗村,将其成功交接到纳浪司法所,同时要求赵某某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向村、社区主动报告,在家中自行隔离14天,发生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司法所,并落实相关的帮教措施。

10月30日接到白银监狱的电话通知,11月1日又有一名卓尼籍常某刑满释放,要求县司法局派人到临夏收费站对接,在没有收到刑满释放通知书的情况下,经局领导协商,先让司法所入村核查,但司法所联系家属未果,但本着“出狱人员不能悬着,接人问题必须解决”的原则,我们主动担当作为,立即形成书面接人方案,经请示县防控办同意,派局社区矫正股两名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租车前往临夏高速收费站衔接点进行衔接。11月1日早上二人带着介绍信、通行证、核酸检测报告前往临夏收费站,下午三时顺利完成与监狱的对接手续,并就常某某在监狱期间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评估表、体温登记表、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初见评估意见及建议、身体检测报告、隔离情况报告、释放证明书等材料进行了交接。晚上7点多到达卓尼县后将常某某移交到家属跟前,并对刑满释放人员常某某及家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叮嘱刑满释放人员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做好居家隔离,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用自身言行举止投身疫情防控,积极回归社会。并通知柳林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电话监管。

在疫情防控的严峻时期,卓尼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加强与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确保从出狱、接送到安置的无缝衔接,促使刑满释放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坚决杜绝刑满释放人员“输入性”疫情发生。从源头上避免了刑满释放人员的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这场疫情阻击战中,我们不是白衣天使,但我们临危不惧,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人的情怀和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信念,为战胜疫情贡献着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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