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卓尼县第十三届“和谐杯”篮球运动会开赛时间确定 | ||||||||||||
2025-05-21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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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方案 ![]()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县委统战部 县委宣传部 团县委 县妇联 县总工会 参赛范围 1.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卓各单位分别组建1支男队参赛。 2.县委、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局、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县医院、县一中、县柳林中学、县藏族中学、县初级中学及15个乡镇组建1支女队,有条件的部门也要积极组建女队参赛。 3.每支参赛队伍可邀请2名外援参加。 运动会名称、主题、时间及地点 运动会名称:卓尼县第十三届“和谐杯”篮球运动会 运动会主题:“同心共筑团结梦,热血‘篮’动卓尼情”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报名地点: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四楼党政办公室(柳林镇叶儿街朱扎路62号) 比赛时间:2025年6月19日开始 比赛地点:卓尼县大酒店广场 比赛规程 (一)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四节制进行,每节比赛净时间为10分钟,每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二节结束后休息10分钟(每队每节可要求1次暂停)。 2.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上届运动会最后的排名定出种子队分组单循环,取各小组前两名进入复赛;第二阶段:小组前2名8支队进行交叉比赛,取前四名进入决赛;第三阶段:进入决赛的4支队进行交叉比赛,胜者进行冠亚军决赛,负者争夺第三、四名。 3.比赛积分按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计算,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若遇2支运动队积分相等,则按小组循环赛中相互比赛胜者名次列前。若3支或3支以上运动队积分相等,按小组赛中总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二)裁判员要求 裁判员必须遵守《裁判员守则》严肃认真,公正执法,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2.各参赛队要统一运动员服装,深、浅颜色球衣各1套; 3.各参赛队食宿自理。 奖项设置 运动员资格审查 总体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抵制和纠正体育竞赛中的不正之风,维护好自身形象,恪守体育道德。在运动员资格审查和比赛中,凡收受贿赂,接受礼品、接受吃请,有徇私舞弊现象者,经查实,参照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二)教练员参与怂恿闹事,操纵比赛或所带运动员资格有弄虚作假现象和行贿、请吃送礼者。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取消该队参加比赛资格,责成其所在单位对该教练员进行行政处分。 (三)裁判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裁判员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在执裁中有意偏袒一方,出现错判、漏判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属外请裁判的向其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属本县裁判人员的视情轻重,取消该场次比赛裁判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参赛队员在比赛中有谩骂、侮辱对方或裁判员的,在比赛中打架、故意伤人的,取消该队员本场次比赛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在赛后发生上述行为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参赛队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判,与裁判员纠缠超过规定时间的,按该队员所在参赛队罢赛处理,并给予该队员纪律处分。凡出现故意停赛5分钟以上的,无论何种理由,取消该队本场次比赛资格,按零分计分。比赛中弄虚作假,搞不正当交易的,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参赛资格,比赛成绩无效。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参赛队发生严重违反比赛纪律的,一经查实,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发生酗酒闹事等行为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责令其立即终止比赛,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全县。 (七)各代表队凡在运动会期间因违反赛风赛纪,受到通报批评的,一律取消“精神文明奖”及代表队评优资格。 (八)申诉规定。各代表队对裁判的执裁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竞赛规则规定的申诉办法执行。 (九)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要按规定的申诉办法执行,必须提供书面申诉材料,由该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组委会进行审查裁决,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向组委会缴纳申诉费8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予退还。 本方案由第十三届“和谐杯”篮球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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