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住房保障  >  正文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2025-01-04   发布:卓尼融媒体中心 点击数:  
 索 引 号  znxrmzf/2025-00001  发布机构  卓尼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01-04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甘建金〔2024〕168号)文件要求,现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等事宜通知如下:
图片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图片

二、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

为支持两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万元。
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图片

三、支持购买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住宅


    缴存职工购买取得相关标识证书的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住宅等,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万元。
图片

四、支持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

对持有“陇原人才服务卡”“甘南州人才绿卡”或甘南州领军人才、甘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万元。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