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预算公开说明 | ||||||||||||
| 2026-04-28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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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科学技术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研究提出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各级衔接资金使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负责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和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科技推广、标准化生产,推进农牧业机械化、智能化、现代化;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促进农业循环利用。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有关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技术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项目的争取、论证、审定、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管理全县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成果、科技情报、科技服务、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调研等工作,推动全县科技进步。 (十五)负责高新技术的引进及应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工作,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业化进程;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六)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七)负责全县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定全县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服务在卓尼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八)负责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能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营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相关政策的建议;拟定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十九)负责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行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为县政府工作单位,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16人。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种植业和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和渔业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经济指导股、计划财务和项目建设股、科学技术管理股、区域协作与帮扶监测股、农业机械化和农田建设管理股。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1人。 (一)下属直属事业单位 下属卓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卓尼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个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7人。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20125.76万元,较2025年同期20610.60万元减少484.84万元,减少2.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精准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减少95万元,职业年金减少3万元,病害虫控制减少32.7万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减少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减少350.1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20125.7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295.19万元,比2025年同期3312.90万元减少17.71万元,减少0.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职业年金减少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0.6万元,精准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减少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25.7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1395.1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77.29万元,增加5.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730.57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62.13万元,减少3.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减少精准扶贫贷款财政贴息95万元,病害虫控制20.13万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443万元。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0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62.5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370.35平方米,价值3135.2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为2025年乡村振兴局单位撤并,资产无偿划转。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6年计划征收6万元。2025年上缴利息收入52,976.94元,2026年按实际产生利息收入分季度上缴非税收入专户。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合计18730.57万元,分别为:1、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方面资金:372万元;2、农业生产发展方面资金:60万元;3、农村合作经济方面资金:100万元;4、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方面资金:2094.57万元;5、耕地建设与利用方面资金:659万元;6、其他水利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资金:13177万元;7、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方面资金:754万元;8、农业保险保费方面资金1514万元。涉及财政支出18730.5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1873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6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详见相关表格。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初步建立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2026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6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主要是开展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涉及财政支出18730.5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1873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6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4.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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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6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xlsx】 附件【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6年预算项目绩效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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