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
进步示范县工作
8月6日,卓尼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启动大会在县统办楼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分析了当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工作。省民委副主任秦耀,省民委监督检查处副处长措钦才让,州民委副主任周永奋等省州领导参加并指导启动大会。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州驻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杨卫东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慕自发宣读了《中共卓尼县委办公室、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卓尼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马彪顺宣读了《卓尼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意见》,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尼巴乡党委书记杨世栋宣读了《卓尼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会议书面印发了《卓尼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方案》。同时,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韩明生与乡镇代表、县直单位代表现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由于时间关系,其他单位会后到县民宗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省民委副主任秦耀在讲话中指出,一是牢牢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三是不断增强针对性、扩大影响力、拓展覆盖面,努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创建工作新格局。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韩明生指出,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这是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是推进长足发展的持久动力,是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是提升执政能力的有效抓手。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示范县创建重大意义,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这一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着眼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一重要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卓尼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
韩明生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强化使命担当,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创新举措,以民族团结促进共同进步,以共同进步推进繁荣发展,有力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坚定“方向指南”,落实民族政策。要坚定政治方向,加强政策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夯实“基础保障”,维护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动依法治理。三是紧盯“第一要务”,加快经济发展。要补齐发展短板,打造优势产业,抓好脱贫攻坚。四是突出“精神纽带”,加强文化引领。要支持创新创作民族文化作品,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五是着力“民计民生”,增进群众福祉。要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推进教育协调公平发展。六是聚焦“精准滴灌”,增添创建活力。要把握好“精准滴灌”的社会性、人民性和实践性。
韩明生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核心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必须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有机构、有组织、有保障、有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落实、促创建。二要以过硬的素质能力抓落实、促创建。三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抓落实、促创建。四要以严格的督促检查抓落实、促创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