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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水务局关于上报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者: 卓尼县水务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0-12-28 14:52:40浏览次数:

卓尼县水务局关于上报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卓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2020年全县水务系统进一步强化普法学法提升法治能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年度职能工作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新台阶。结合水务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一是确保责任到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工作,推动水务系统法治建设,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孟继荣为组长,分管局长刘世俊、普化加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二是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法治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制定印发了《县水务局2020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三)强化职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继荣通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机关党支部等会议多次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了《2020年卓尼县水务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建设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局作表率。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

二、完成年度水务法治工作

(一)强化法制教育宣传,打造法治水务。2020年主要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制阵地建设相结合。一是全县水务部门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纳入党组集体学习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学。二是开展法制宣教活动。2020年我局开展第28届“世界水日”和第33届“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纪念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水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主题宣传图板展示、分发水法规资料、赠送主题宣传纪念品等,现场发放各类水法律法规小册子、宣传彩页、主题海报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纪念品300余份、展出宣传图板8块。三是开展进校宣传活动。有效开展高校节水工作。按照省水利厅、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节水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柳中、藏中扎实开展节水工作,积极推广适用节水型水龙头、便器及节水型洗衣机,学生公寓楼内开水、洗浴等采用智能节水管理系统,校区食堂、教学楼、实验楼、科研实验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内安装感应节水龙头。同时,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节约用水良好氛围。四是加大节水宣传工作。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12•4”宪法日等法制宣传节点,通过发放节水知识册页、画报等,向群众宣传、讲解节约用水知识和水利政策法规。为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行为习惯,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开展节水行动,创建节水校园”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卓尼县电视台播报,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节水意识。五是开展线下宣传,倡导节约用水。在各级机关张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画,在重点乡镇、水库悬挂横幅、喷涂宣传标语,利用广播宣传车走村串户宣传节水知识,倡导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从点滴做起,为建设幸福河湖贡献力量。六是组织开展2020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网络竞赛与答题。组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水利部“水法规知识大赛”,深入宣传水法规,进一步推进学法用法。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权及人员未划转任然属于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水行政执法职能。为深化水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水政工作水平,我局加强对各市水务局执法人员开展水行政执法制度的培训学习。从执法制度落实入手,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机关。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根据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 编制权力清单。根据三定方案的职能我局权责清单,行政征收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由原来的事项权力事项未变化。行政许可权限有14项,行政处罚4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4项,编制办事指南报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并将行政许可、纳入政务大厅办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优化政务服务。加强行政规费征收力度,据统计,本年度征收水资源费31.77万元,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

(四)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落实重要法治事项审批备案制度。

三、河湖执法取得成果

(一)强化“清四乱”专项行动。根据省州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省州“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经请示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批示,县河长办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卓尼县河长巡河制度》,明确了目标任务,规范了县政、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巡河工作,落实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履行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召开2次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暨部门联席会议和1次基层河湖长和河长办工作人员培训会议。按照整治行动的决定,对我县“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各级河长立即行动进一步开展巡河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登记造册,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河流管护目标要求,投入人力、物力对重点河流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对河道垃圾、河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把河流水环境治理纳入了村规民约,组织群众积极广泛参与整治,全县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成果明显,做到了河道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无漂浮物,水域岸线整洁干净。对全县河流管理范围内12处河湖“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四乱”整改任务已销号全部完成,销号率100%。按照河流管护目标要求,投入人力、物力对重点河流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对河道垃圾、河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对县域河道内非法盗采砂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制止非法采砂行为3起,治理清淤卓尼洮河段河道36公里,车巴河河道3公里,大峪河河道6公里,卡车河河道8公里,平整恢复无业主采砂点3处。卓尼洮河段河道治理项目修建防洪河堤11.4公里,车巴河16.4公里卡车10.47公里,大峪沟8公里,巴都河7.5公里,计划修建河道防护治理提防42.35。加强洮河卓尼段沿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洮河公路两侧及洮河沿岸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三堆”现象,对洮河沿岸、道路边沟渠、山林防护网以内的环境进行清理、美化和绿化,明显提升环境卫生综合面貌。对卡车河、大峪河、车巴河的河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积极推行“河长制”,把河道管理延伸落实到村,组织开展河道大清理活动。集中清理河道桥梁34.6公里内的垃圾、杂草、枯烂树枝等水面漂浮物。

(二)加强河湖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宣传。按照州政府下达我市的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覆盖全市行政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等取用水控制指标,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180万立方米以内,低于州上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200万立方米。2020年,从分区计量管理、漏损管控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区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建立水量分区监控体系,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9.95%,达到国家和省州的要求。为进一步保护水资源,市级总河长带头履职,总河长挂帅出征,多次实地调研河流水资源保护和河湖长制落实工作,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明确,市级河湖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湖保护管理和上下游之间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环境整治和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等,河长办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湖长、河段长。我市各级河长高度重视巡河履职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河湖巡查监管制度(试行)》和《合作市河长巡河制度》,各级河长巡河任务明确,定期不定期深入各自责任河段进行督促检查,查找问题,推动工作。2020年,市级总河长、河长共巡河109次,发现影响河道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的问题和隐患80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乡镇(街道)村级总河长、河长共巡河2134次,发现影响河道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40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河湖管理和保护。我县河湖长制结合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整治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县河湖“清四乱”行动及省州“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全县河流管理范围内12处河湖“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四乱”整改任务已销号全部完成,销号率100%。按照河流管护目标要求,投入人力、物力对重点河流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对河道垃圾、河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对县域河道内非法盗采砂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制止非法采砂行为3起,治理清淤卓尼洮河段河道36公里,车巴河河道3公里,大峪河河道6公里,卡车河河道8公里,平整恢复无业主采砂点3处。卓尼洮河段河道治理项目修建防洪河堤11.4公里,车巴河16.4公里卡车10.47公里,大峪沟8公里,巴都河7.5公里,计划修建河道防护治理提防42.35。加强洮河卓尼段沿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洮河公路两侧及洮河沿岸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三堆”现象,对洮河沿岸、道路边沟渠、山林防护网以内的环境进行清理、美化和绿化,明显提升环境卫生综合面貌。对卡车河、大峪河、车巴河的河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积极推行“河长制”,把河道管理延伸落实到村,组织开展河道大清理活动。集中清理河道桥梁34.6公里内的垃圾、杂草、枯烂树枝等水面漂浮物。打捞河道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清除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河道障碍物,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执法人员人手不足,执法力量薄弱。近几年由于基层水务系统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导致执法工作开展进度缓慢。

(二)“放管服”改革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管理服务的理念转型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改进加强服务性是关键内容。下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让审批更透明化、公开化,缩短审批时限,强调便民服务。加强行政规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

(三)法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从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中,要求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将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结果作为中层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习的自觉性,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和法治理念。在2021年,将继续努力,务求法治机关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市水利建设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制保障。          

 

 

 

                                                                卓尼县水务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