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并贯彻落实;对本辖区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办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现有行政机构1个,2020年底实有在职人数31人,其中:行政实有人数31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3人;内设机构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四个派驻乡镇检察室:柳林镇检察室、申藏乡检察室、扎古录镇检察室、藏巴哇镇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922.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2.92万元,增加3.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922.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8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2.92万元,增加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814.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1.5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7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92万元,增加5.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8.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00万元,减少4.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运转经费减少。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出国出境费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2.公务接待费1.7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加3.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
4.培训费5.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98万元,下降6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较上年分配减少,因疫情影响线下培训较多。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无会议费安排,相关表格为空。
6.机关运行经费81.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6.59万元,下降24.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8.73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46平方米,价值 126.5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4 辆,价值 160.61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 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31.65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度卓尼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38万元。项目名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概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是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项目,已纳入财政中期规划,是2020年延续性项目,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二下”预算控制数进行了项目预算申报。立项依据:根据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重点用于维稳任务重的地区及中部和西部经济困难的市县政法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实施主体: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实施周期:一年。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包括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