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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者: 卓尼县人民政府 最后修改时间:2022-02-23 15:11:54浏览次数: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对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并贯彻落实对本辖区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办理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检察院实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建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卓尼县人检察院现有行政机构1个,2021年底有在职人员31人,其中:行政实有人数31人,退休13人,遗属3人,书记员14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四个派驻乡镇检察室:柳林镇检察室、申藏乡检察室、扎古录检察室、藏巴哇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017.3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8.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9.84万元,增长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5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017.3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958.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9.84万元,增长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823.1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1.3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9.94万元;

6.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8.8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752.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1.84万元,增长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6.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00万元,增长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新增项目。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4万元,下降2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缩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1.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26万元,下降7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线上培训增加。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90.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93万元,增长1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院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主要包括远程提审询问终端;单位职工宿舍家具用具;统一业务2.0完成全面对接的出庭一体化设备,)计算机网络安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万元(主要为分级保护复评复测项目;网络服务外包项目;检务终端升级服务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8.7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46平方米,价值126.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160.6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5万元(主要包括远程提审询问终端;单位职工宿舍家具用具;统一业务2.0完成全面对接的出庭一体化设备)。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没有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

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检察业务保障经费

项目概况:为保障本院检察业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使检察办案所需经费得到充分保障。

立项依据: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改革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实施主体:卓尼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周期:2022年1-12月

实施计划:2021年12月申请项目预算,2022年1-12月实施开展。

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50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为保障本院检察业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使检察办案所需经费得到充分保障。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2个,分别为综合保障业务经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其中综合保障业务经费预算资金为5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13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用和业务装备费用。

绩效运行监控方面: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与调整预算数一致为50.00万元,实施期实际执行数为50.00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100%。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38.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08.00万元,实施期实际执行数为173.7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8.35%。

对于2021年绩效管理目标作如下绩效评价,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方面,年度资金总额与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一致为50.00万元,评价分值与得分均为10分,执行率为100%。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年度资金总额为208.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38.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08.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73.7万元,评价分值与得分均为8.35分,执行率为8.35%。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206.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20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卓尼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卓尼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