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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 卓尼县办公室 最后修改时间:2025-02-19 09:09:47浏览次数:




   2024年,卓尼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县委党校重点培训课程,始终坚持县委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学法13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党内法规精神。二是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做到学法懂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县政府党组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1次。三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定时组织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及时研究重大问题事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强化督查检查;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双重监督,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全面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四是各部门单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党委、党总支、党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召开理论学习会和部门单位党组织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切实筑牢干部队伍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根基。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卓尼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时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二是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多元化转型。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五办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不断满足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办事服务需求。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深化网上运行,实现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群众一网在线申报、审批线上流转、结果在线可查,实现高频事项“就近办”“自助办”,我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平台受理各类服务事项44898件(各乡镇43870件);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实现更多便民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年“一件事”共办理500余件。三是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强化,全面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政务诚信管理功能。四是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职能作用,扎实推进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和《甘南州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行动具体举措》年度13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积极推进行政柔性执法,推动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在服务企业中的职能作用,常态化推进“法治体检”工作,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努力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9家,参与企业法治体检39次,开展政策宣讲39次,开展法律咨询62次,实地走访39次,召开与企业家座谈交流会39次,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4个,出具法律意见书11条,帮助企业审查完善规章制度1项。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决策程序规定,充实和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和县司法局公职律师承担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年内审查政府转办合法性审查事项163件,对符合审查事项的重大决策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65件,提出修改意见38条。审查行政合同6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提出修改意见4条。二是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检验干部职工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县4933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要求各执法单位对2023年7月至今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互评互查,通过案卷评查及联合检查来看,各单位均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适用法律正确、主体适当、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罚没款也都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二是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县政府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各乡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参加培训。三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四是多数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设置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且积极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在“信用甘肃双公示”系统及时录入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全程佩戴执法记录议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五是根据《2024年卓尼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县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进行了规范清理,并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督查,15个行政执法部门共梳理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共计1682项;18个单位共计梳理“两轻一免”清单事项572项。六是制定印发了《卓尼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出行政执法事项6318项。七是对全县因机构改革职能重组、单位名称发生变化、新成立执法单位等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梳理,新成立执法单位1个,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执法单位1个,注销执法主体资格2个。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职责范围内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震救灾、防灾减灾等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二是结合“三抓三促”和“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活动,持续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氛围。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2件,调解成功285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为98%。对全县121个调委会358名人员调解员开展了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工作,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16人,四级人民调解员49人,共选任44名人民陪审员。三是县法律援助中心4名律师持续与100个行政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建立了法律顾问微信群,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主动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不让群众多跑一趟。畅通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劳动争议事项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共办理各类案件77件,其中刑事案件17件,民事60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57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83516元;代写法律文书325份,免费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00余人。五是为确保全县农牧民群众快捷办理公证业务,采取“在线办理与预约”“一次性告知”“委托办证”等便民措施。六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法律十进”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编制县级国家机关年度普法任务清单,由牵头单位主办,各乡镇、各部门配合开展46个重要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600多场次,共发放“八五”普法宣传手册5万余份,各类法治宣传品3万余份,制作横幅200多条,举办法治讲座200余场次,现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万余人。拍摄视频图片1000余张,编印宣传手册6万余份。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的推出了法治帮扶、银辉普法、送法进军营等普法新举措。七是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吸纳、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力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件,不予受理21件,受理19件:其中维持5件,终止2件,责令履行3件,驳回1件,确认违法6件,在审2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各部门明确应诉责任单位,形成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三是加大了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按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办事。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四是通过现场监督或者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大厅及窗口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检查的重点。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县委依法治县办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综合运用考核、督查、行政执法监督等手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推动落实。二是各类会议的召开为全方位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实地督察甘南州反馈意见》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我县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制定法治建设指导性文件5个;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推进会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相关协调小组会议;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全县2024年度述法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还需提高,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创新意识不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要求,结合上级中期督查反馈情况,全面梳理,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考试、座谈会、纳入县委党校重点培训课程、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督察、法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范畴,确保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甘南州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行动具体举措》工作成果,健全完善重大决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清单化和项目化管理等创新做法。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公示制度,创造更加有效的营商制度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落实《甘肃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坚持行政执法培训常态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十进”为抓手,结合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学法用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继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法律明白人”培养培训等活动,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