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关于县城区部分路段设立出租车停车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出租车有序停放,全力提高主要道路通行效率,切实解决出租车临时停车实际需求,从而方便群众搭乘出租车出行,提升城区客运市场形象,决定在县城部分道路一侧设立出租车专用停车位,严禁其它社会车辆停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范围:1.大峪路一侧(洮河大桥以南永平商务宾馆至加油站路段);2.绍藏路一侧(洮河林业局门口至曙光眼镜店门口路段);3.噶吉街一侧(唐嘎桥至上城门路段)。
二、禁停车辆: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启用后,仅允许出租车停放使用,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和城管执法车等特种车辆以外,一律禁止其他私家车和社会车辆停放。
三、违停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公安交警大队通过电子监控抓拍系统按照车辆违规停放录入并记3分、处罚200元;2.由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上路巡查管理,对违停车辆予以口头告知驶离或强制拖移。
四、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共同维护县城区客运市场秩序,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停车。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5日起执行。
卓尼县交通运输局 卓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