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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最后修改时间:2021-01-28 11:36:50浏览次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一轮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1,第二十四项:

整改目标:2017年全州新增污水管网48.2公里,到2020年,合作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其他县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5%。

整改时限:2020年底

责任单位:州县市人民政府及住建、发改、生态环境部门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全州城区污水收集率。有效结合棚户区改造、市政道路改扩建及“城中村”生态文明村建设等项目,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2017年,全州新建污水配套管网共计62.07公里,已超额完成年初下达48.2公里的建设任务。2018年,全州新建污水管网18.32公里,完成了年度任务。2019年全州城区新增污水管网10.39公里,2020年新增污水管网7.69公里。目前,合作市、7县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90.15%。

二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累计投入资金1.87亿元实施合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与提标改造项目、合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冶力关镇AAAA级景区污水处理工程,全州已建成的1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标。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加强对运营和在建污水处理厂的督导检查,逐步形成“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报告、一年一考核”的督查机制。全州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与州级监控平台实现联网,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定期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样检测,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水处理厂出水的达标排放。整改结论: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简称:州环保督察整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0815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510办公室


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