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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最后修改时间:2021-01-28 11:38:00浏览次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一轮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2,第五十八项:全州目前还有3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建成隔离防护设施;有4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道路穿越问题,其中1个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隐患较大。目前全州共有5个县未建成备用水源。

整改目标:完成临潭县、迭部县、碌曲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任务;合作市、夏河县、碌曲县、舟曲县实施道路穿越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程,防止发生突发交通事故污染水源水质;完成合作市、夏河县、卓尼县、迭部县、碌曲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底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及水务、交通、生态环境、住建部门

整改情况:水源地保护方面,碌曲县、迭部县、临潭县已完成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通过了县级自验和州级复验,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申请验收销号;

水源地保护区道路穿越应急防护措施落实方面,夏河洒哈尔水源地、舟曲杜坝川水源地、临潭县卓洛水源地、合作市城区水源地、碌曲县城区水源地均按照整改措施要求采取了公路穿越城区水源地应急性保护措施,已完成县级自验和州级复合验收,并将销号资料上报了省交通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于2019年6月3日对夏河洒哈尔水源地、舟曲杜坝川水源地、临潭县卓洛水源地道路穿越问题整改情况出具了同意验收销号的意见;

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方面,合作市完成“引洮济合”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待验收后2020年底通水;夏河、碌曲、卓尼、迭部城区备用水源地建设正在按计划推进,力争2021年前全部实现双水源供水。

整改结论: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简称:州环保督察整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10815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510办公室


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