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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616004
标    题 公积金抵押贷款问题
姓    名 李**
手    机 176****0018
邮    箱 2********4@qq.com
身份证号 6230**********4016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1年06月16日
信件内容 本人刚刚参加工作2年,于去年购置商品住房,本来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去年咨询公积金中心,回复称:只有同一户口本上有工作人员担保,或者有卓尼县财政发工资的人员担保(并且用房屋产权抵押)才可以公积金贷款。由于本人不符合条件,所以没有能贷款。但后来咨询说可以先用商业贷款,后一次性还请商业贷款后,解压出不动产权证,可以转换为公积金抵押贷款,故本人今年打算用房屋抵押贷公积金贷款,但今年的回复是现在不能办公积金抵押贷款。 说实话,近来几年,相比于以前卓尼房屋价格成倍上涨,本来购房压力大,又作为基本工作人员,一年的工资收入也就不到5万元。本来想着购房方面动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减轻一部分压力。但是近年来如此苛刻的贷款条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本来公积金贷款是解决购房困难的,但是现如今,对于确实贷款经济困难,需要借助公积金贷款的人员,条件是否太苛刻了,如果同一户口本有工作人员,很多时候都不需要担保了。如此苛刻的条件,而对真真需要贷款的人却申请不到名额。不知道各位领导为什么制定出如此苛刻的条件,不知可否依据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加以适当变通指定政策,以切实解决困难,今年是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房屋抵押进行公积金贷款了,希望各位领导可以抽出时间回复。谢谢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属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范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政策等是由国家或省州政府制定,具体业务办理条件您可以咨询县住房公积金处,电话为0941-3622195。(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对象 卓尼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