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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823001
标    题 关于卓尼县交通局不作为及出租车违法违规的举报
写信时间 2022年08月23日
信件内容

       本人及同事共三人于2022年8月21日乘卓尼出租车甘P

59913由岷县火车站至卓尼西寨防疫点,该出租车故意宰客,以50元/每人收取三人共150元的费用,且在我们明确要求提供发票的情况下,拒绝给发票。在岷县至西寨行驶中,7座车揽客7人,含司机共8人,严重超载,具有重大安全隐患。

     

 本人于当天19.32分致电卓尼县交通局投诉该出租车,接线人员当时承诺核实情况并于第二天反馈,然而第二天并未收到任何反馈电话;本人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1点再次致电卓尼县交通局询问,当时接线员说是查询,然而仍未回复,在11:30第三次致电卓尼县交通局时被挂断电话;卓尼县交通局不作为,袒护该出租司机违法违规行为。

       现恳请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予以处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8月23日,您在“卓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中留言,反映“关于卓尼县交通局不作为及出租车违法违规的举报”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卓尼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实,您乘坐的出租车甘P 59913由岷县火车站至卓尼西寨防疫点,以50元/每人收取三人共150元的费用情况属实。卓尼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甘P59913车辆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驾驶员到执法队学习7天。经过执法队的调解驾驶员向投诉人当面道歉并得到了投诉人的谅解。

下一步,卓尼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将对卓尼县出租车行业乱收费现象进行全面整治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卓尼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6日

处理对象 卓尼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