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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一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6-07 15:49:03浏览次数: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一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 (第一项)甘南州在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督察发现,部分地方和部门对甘南州重要生态地位认识不足,未看到区域生态环境脆弱的特征,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和经济欠发达多重压力交织的现状,持续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存在畏难情绪。

整改目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推动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和构筑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

整改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县乡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重大决策部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12次,交流研讨3次,各乡镇党委集体学习累计100余次。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