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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6-07 15:50:09浏览次数: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2: (第二项)谈话和走访过程中发现,一些部门负责同志谈到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时,过多强调人员、资金、政策的客观因素,对新发展理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领会把握、实践运用不到位、不深入,生态文明理念树的不牢固。

整改目标: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树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

整改完成情况: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研究和安排部署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河湖长制、林长制、“五无甘南·秘境卓尼”建设等相关工作18次。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26次,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有关文件批示53次。编制了《卓尼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谋划了卓尼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揽子项目。开展生态环保系列活动,在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生态环境工作300余次。县委组织部、党校举办有关培训4次。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