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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1-02-26 15:29:34浏览次数:

卓尼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3: (第三项)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

整改目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卓尼重要生态地位和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巩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价值进一步提升,良好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县委办公室牵头)

整改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对卓尼重要生态地位和加强黄河上游(洮河段)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的认识。(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全面推进黄河上游(洮河卓尼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重大国家战略项目在卓尼落地生根。县委县政府共召开县委常委会议3次,主要领导批示17次,专题研究解决黄河流域(洮河卓尼段)生态保护治理问题。(二)扎实安排部署,全面摸底排查。认真开展黄河流域(洮河卓尼段)综合治理保护排查工作,全面收集整理辖区黄河流域(洮河卓尼段)水生态环境历史变化和现状,共排查出黄河流域(洮河卓尼段)排污口168个,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三)科学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了《卓尼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35)(讨论稿)》,深入研究黄河流域(洮河卓尼段)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工作,做好黄河流域(洮河卓尼段)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保护系统设计,科学谋划了4个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污染防治、节水治水等重点项目,统筹组织、有序推进。(四)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推进治理。依法依规推动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全面规范提升黄河流域(洮河卓尼段)行政执法行为和能力,管好用好洮河流域自然资源,全面清查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严肃查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为黄河流域(洮河卓尼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执法服务与保障。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企业60余家次,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起,责令整改6起,行政处罚4宗,共处罚金31000余元。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1226日-3月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22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代)

             20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