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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6-07 15:51:27浏览次数: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3: (第三项) 一些干部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荣誉,存在自满情绪,认为无需再投入过多精力和更多资金,缺少保护好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担当和工作能力。

整改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甘南生态基础总体脆弱,历史问题欠账多,自然修复能力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现状,克服自满情绪,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政治担当,提升工作能力,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切实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了《卓尼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县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县委组织部、党校举办有关培训4次。将“五无甘南·秘境卓尼”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开展综合督查3次,建立全域无垃圾专项督查“红黑榜”,督查张榜11次。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