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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三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6-07 15:53:34浏览次数: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三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5: (第十三项)截至2021年5月,甘南州牲畜饲养量超过理论载畜量,部分县(市)畜牧超载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县(市)2020年未完成减畜任务,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在未经准确核实的情况下,发放草原奖补资金,奖补政策绩效未发挥。

整改目标:加大超载牲畜核减,解决草场压力,根本解决我州牲畜超载过牧问题,实现草畜平衡,努力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持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整改时限:2021年底

责任单位:县草畜平衡超载牲畜核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10月15日全县核减绵山羊76871只,牛22615头,马12匹,合计羊单位167391个羊单位,完成率119.66%。全县存栏草食牲畜饲养量合计29.65万(头、匹、只),折合57.46万个羊单位,其中:牛13.78万头(0-1岁龄2.28万头,1-2岁龄2.54万头,成年畜8.96万头),羊15.75只(0-1岁龄6.18万只,1-2岁龄4.13万只,成年畜5.43万只),马1234匹(0-1岁龄50匹,1-2岁龄140匹,成年畜1044匹)。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