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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四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6-07 15:54:41浏览次数: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四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6: (第十四项)甘南州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共38.26平方公里,污水管网覆盖面积仅达到81.15%,甘南州1市7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为:合作市36.07%、临潭县63.5%、卓尼县21.59%、舟曲县15.6%、迭部县48.5%、玛曲县23.8%、碌曲县8.6%、夏河县19.8%,均低于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0%的平均水平,特别是合作市远未达到《甘肃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中“2020年,合作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应达到57%”的要求。

整改目标:合理规划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尽快实现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整改时限:2021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试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625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度起“城市污水处理率”转变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对县城的考核指标不变,仍是“县城污水处理率”。目前我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6%,符合环保标准和国家相关政策。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