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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6-07 15:57:35浏览次数: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9: (第十九项)督查发现,全州建成区部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卓合高速公路项目弃土场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弃土场等建筑施工场地抑尘措施,实现扬尘精准治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县住建局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制度,并对建筑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监管台账。二是为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弃土场抑尘措施,实现扬尘精准治理,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扬尘污染,高速各标段签订公开承诺书。截至目前卓合高速卓尼段按照要求已采取密闭,遮盖,洒水的抑尘措施,已安装围挡,并对已破损的防风抑尘网和围挡及时进行了更换。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各标段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