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公示  >  正文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6-07 15:58:31浏览次数: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0: (第二十二项)甘南州未按期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依然有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污染物排放情况不明,管控措施存在漏洞。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按期完成编码登记工作,堵塞漏洞,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完成情况:2021年12月8日至9日,依托省环保厅委托的兰州深蓝检测公司在州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带领下积极开展了卓尼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上牌工作。全县共申报登记97台,检测上牌53台。上牌率54%,达到州级检测核发50%上牌任务。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