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四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0: (第二十四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不到位,禁限放区域和时段仍存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整改目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完成情况:召开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不断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各行业产所、社区农牧村持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社会面巡查管控工作,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把控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广泛收集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相关情报线索,及时受理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案件,严厉打击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