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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五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者: 州生态环保局卓尼分局 最后修改时间:2022-06-07 16:11:03浏览次数:

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五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2: (第二十五项)甘南州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乡镇热气化处理站日常运行管理不规范,垃圾来源、计量和垃圾性质检测检验等记录不全。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完善垃圾填埋场、乡镇热气化处理站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和操作运行规范程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目前实施的5个乡镇热气化处理站目前均未建成投运,待投入运行后,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规范运行。二是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建立健全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台账记录。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