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四十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7: (第四十项)甘南州小水电整体无序发展,除白龙江、洮河干流外,在非主要河流上的小水电就有105座,因区域水资源不足,造成发电效率低下、部分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不足,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破坏河流连续性、营养物质流联通性和生物群落结构空间连通性。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尊重历史,务求实效,避免出现新的环境破坏和社会风险。建立州县联动、部门协作、责任清晰、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督促水电站业主落实整改直接责任,完善水电站建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现有水电站的监督管理,严控新建项目,确保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整改时限:2021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河湖长办公室
整改完成情况:全县16座已建水电站都已安装了生态流量下泄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电站实测数据传至甘肃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测平台进行预警监测。水电站严格落实甘肃省水利厅下发的最小下泄流量的通知,同时采取闸门小开度生态放流措施确保下游生态用水。考虑了鱼类繁殖生存问题,为了确保洮河土著鱼类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购进人工驯养繁殖的鱼苗种积极开展人工放流增殖活动,促进物种供电良性发展,加大生态下泄流量,确保减水河道鱼类正常生存的水生生态环境和下游农业生态用水量、定期清淤、每年实施上下游鱼类的物种资源交流,促进物种进化,防止近亲遗传,切实做好水生生物监测工作,确保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