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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时间:2016-12-21   作者: 点击数:  

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截止12月15日,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任务已全部办结。10件实事累计下达资金133.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6.7亿元,省级配套资金46.8亿元。现将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实施的对全省学前教育幼儿免(补助)保教费实事项目,全年共对1634772名(人次)幼儿发放资金7.76亿元,其中春季学期对798626名幼儿发放资金3.82亿元,秋季学期对836146名幼儿发放资金3.94亿元。截至10月底,已超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实施的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实事项目,全年共计对219647名(人次)学生发放资金9911万元。截11月,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实施的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入省内高职院校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实事项目全年共计对35756名学生发放资金18597万元。截125日,各县区已按照省政府要求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牵头实施的为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实事项目,全省共为16.36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共计58015.7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20550万元,市州、县区配套资金37465.73万元,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295.58元,较2015年年底人均补助标准提高了166元。截至2016年12月15日,已基本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省民政厅负责实施的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10%、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15%、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并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实现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统一标准实事项目,已于6月底完成提标任务。其中: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达到361元保障人数为73万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6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525元,保障人数为12.5万人;提高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并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每人年补助达到2855元,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每人年补助分别达到3420元、2988元,低保补助收入促使这部分对象实现了政策性脱贫,保障人数为328.3万人;实现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统一标准,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人均每月分别达到1000元、640元,保障人数为21621名孤儿全年共下达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7.64亿元。

省人社厅牵头实施的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引导7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工作任务已于10月底全面完成,招聘人员已上岗服务,省财政补贴经费已拨付到位;引导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工作,截至11月底,第一批共组织1885名高校毕业生与幼儿园开展双向选择,签订了劳动合同。11月29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乡村幼儿园服务指标的通知》,对剩余1115名指标进行了分解,并将高校毕业生服务范围扩大到“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乡镇幼儿园及17个插花贫困县乡镇、村级幼儿园”,截至12月14日, 已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共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5331万元。

省建设厅牵头实施建成落实公共租赁住房4.62万套(户)实事项目,已于10月底超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共计下达补助资金19.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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