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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卓尼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02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卓尼县财政局

                                             卓农字〔2020〕176号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卓尼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按照《甘肃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 〔2019〕3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请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逐村逐户核实种植面积,确保数据准确,根据审计反馈要求进行差异化补贴,及时剔除“一卡通”自查发现违规发放资金的农牧户,以户为单位编制花名册及汇总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务必于6月10日前以政府的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卢 玮 联系电话:15109401512

县财政局联系人:杜小如 联系电话:18294793991

附件:卓尼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附表:1.卓尼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3.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花名册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卓尼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日

                                    卓尼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 〔2019〕31号)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农牧民生产积极性和实现农牧民增收、农业增效,保持粮食生产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兑现落实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甘肃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 〔2019〕31号)下达资金共计212.09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资金184.3万元,贫困县区倾斜资金27.7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牧民,农牧户土地流转的,原则上对承包者进行补贴。原承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牧民意愿,按承包合同的约定补贴。享受补贴的农牧民要积极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三、补贴方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以下几种情况不给予补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二是林地(退耕还林土地面积);三是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四是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含铁路、高速公路、水库、房地产开发、工业等征(占)用耕地);五是长年抛荒地(连续抛荒2周年及以上);六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和2019年统计年鉴公布的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统筹确定,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额÷补贴面积总和。

五、兑付方式

根据乡镇报送的补贴花名册,审核确认实际补贴面积。根据审核确认的补贴面积和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核算补贴标准和到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代理发放机构(即信用社)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需于6月底前兑付完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政策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牧民充分了解政策的实施范围、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程序,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严格公示制度。要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做到“七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范围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金额公开。以村为基本单位,由乡镇负责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牧民的实际耕地面积(以亩为单位,不得超过一位小数)、惠农补贴专用“一卡(折)通”户名和账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逐户登记、核实、汇总,确认无误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花名册,由乡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确认补贴资金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乡镇农财所。

(四)严格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种地农牧民直接受益。要做到“四个到户(村)”和“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不准村、社(组)代领补贴、代管存折,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各种税费、借款和利息。

(五)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加强“一卡(折)通”信息动态管理。据实定期修正、动态管理“一卡(折)通”基本信息;坚持涉农补贴“一户一折”制度;严格办理分户及遗失补办“一卡(折)通”存折程序;严禁一人持多个“一卡(折)通”存折提取补贴资金。

(六)搞好项目总结。各乡镇要按照审核确认的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户,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反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资金发放完成之后及时将代理发放机构(即信用社)成功兑付到户流水清单加盖发放机构公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卓尼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乡镇

2019年统计年鉴农作物播种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元)

备 注


柳林镇

12762

12.6

160801.2



木耳镇

11748

12.6

148024.8



扎古录镇

11813

12.5

147662.5



纳浪镇

8649

12.5

108112.5



喀尔钦镇

21809

12.55

273699



刀告乡

5877

12.5

73462.5



尼巴镇

1200

12.5

15000



完冒镇

12643

12.5

158037.5



阿子滩镇

23234

12.5

290425



申藏镇

24535

12.5

306687.5



恰盖乡

3983

12.5

49787.5



康多乡

2548

12.5

31850



杓哇乡

5153

12.5

64412.5



洮砚镇

5999

12.5

74987.5



藏巴哇镇

17436

12.5

217950



合 计

169389.00

2120900.00



卓尼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序号

村民小组

户数

人口

补贴面积

补贴资金

备注


















































































































合计




















卓尼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序号

所属村

所属村民 小组

账号姓名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

银行账号

补贴面积(亩)

补贴资金(元)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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