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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6-09-0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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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组织、管理全县的公安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公安工作。 (二)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国家政治安全,开展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三)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侦办涉及全县金融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八)组织开展禁毒工作。 (九)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卓尼活动期间的安全警(保)卫任务。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负责公安装备、被装、业务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拟定公安队伍从严管理工作规定,指导全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组织、开展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事件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下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1.内设机构 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政工室、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内设机构、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督察审计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特警大队),2个直属机构(看守所和拘留所)。 2.派出机构 共派出15个乡(镇)派出所:城关、扎古录、木耳、纳浪、喀尔钦、阿子滩、申藏、藏巴哇、洮砚、恰盖、康多、杓哇、完冒、刀告、尼巴。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地址: 办公地址:卓尼县柳林镇朱扎路54号 负责人:马东强 联系方式:0941—362297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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