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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时间:2022-07-02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 点击数: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21年2月,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办字〔2021〕9号),2021年11月,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21〕49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上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方案》,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明晰教育督导工作职责,强化教育督导条件保障,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一、“总体要求”部分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与州上的方案保持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督导乡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责,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二、“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部分

将州上方案中的第(六)条标题“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分级指导”改为“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因为州级教育督导机构管理指导县市教育督导机构,我们各学区校有责任督学,因此将内容改为“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学校责任督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增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这句话。

根据州上方案中的第(三)条“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中的要求,并参照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充实了我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部分

参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第七条,将州上方案中的第(九)条标题“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改为“加强和改进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将其中的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的“督导评估”改为“评估监测”,增补了“引导和督促学校、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使句子更加完整。将“积极探索建立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改为“在强化教育督导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评估监测的同时,探索建立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和结果反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取掉“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这一措施。

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部分

州上方案中的第(十一)条“完善督导公开制度”和(十二)条“完善督导反馈制度”中的有些内容重复,我们参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第九条,将方案中的第(十一)(十二条)条内容合并成“完善督导反馈公开制度

五、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部分

参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第十四条,将州上方案第(十条中“责任督学按照学校教师1:5的比例聘任”改为“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学校1: 5的比例聘任责任督学

强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部分

按照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要求,县政府应每年按20万元的标准目前执行的是每年15万元的教育督导经费,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支出的增长逐年增加,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专款专用落实“教育督导机构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的政策规定,对稳定教育督导队伍、激发教育督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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