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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16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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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级水土流失 一、工作目的 2021年12月14日,卓尼县人民政府就关于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卓政发〔2021〕69号),通告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水土流失情况,划分了卓尼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公示》划定的区域内有针对性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预防保护,有效的减轻了我县水土流失程度,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继续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预防保护,我县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了该《公示》。 二、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规定,在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成果的基础上,卓尼县划定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三、重点预防区 (一)北部高寒草原保护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F1) (二)南部洮河水源涵养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F2) (三)东部植被保护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F3) 四、重点治理区 (一)中部丘陵河谷保土减灾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1) (二)东部高山河谷生态维护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2) 相关链接: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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