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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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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卓各单位: 接卓尼任字〔2025〕20号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常山保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卫林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李海荣同志任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郭全顺同志任县数据局专职副局长; 张巧珍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吴金花同志任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包琨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主任。 闫安同志不再担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职务; 闫国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刘世俊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吴春梅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荣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职务; 吴金花同志不再担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包琨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珠秀同志不再兼任完冒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晓燕同志不再兼任纳浪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巧珍同志不再兼任申藏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文琪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部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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