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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6-05-0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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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任字〔2026〕8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鹏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卓各单位: 接卓尼任字〔2026〕48号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王 鹏(州政府发展研究室综合科副科长)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锋(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挂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为1年(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 亘(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与交通物流科科长)挂任刀告乡藏传佛教寺庙工作办公室第一副主任; 杨旦知次旦(尼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挂任刀告乡藏传佛教寺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增悦(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挂任柳林镇藏传佛教寺庙工作办公室第一副主任; 郑 鹍(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挂任柳林镇藏传佛教寺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2年(2026年4月至2028年4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部委,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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