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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6-10-26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卓政发〔2026〕30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卓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陈天星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主管县审计局。

华湃同志:负责发展和改革、国防动员、营商环境、财政、金融、税务、外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国有资产监管、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陈天星同志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数据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能源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委党校、党史县志办、县工商联、县档案馆、国家税务总局卓尼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卓尼监管支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石油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农行卓尼县支行、工行卓尼县支行、甘肃银行卓尼支行、甘肃农商银行卓尼支行。

郭栋同志:负责天津市河西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民政、老龄、边界、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残联。

裴烈晟同志: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朱志男同志:负责中建集团定点帮扶、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卓尼管理部。

牟吉平同志:负责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畜牧兽医、水务、气象、供销、对口帮扶援建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外国专家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

联系县气象局、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机构。

马东强同志: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军政关系、政府综治和维稳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武警四大队、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

王英布同志:负责卫生健康、中藏医药管理、疾病预防、教育、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藏医药管理局)、县教育局、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

虎文元同志: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环境、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县科协。

丁小琴同志:负责文体广电、旅游、交通运输、妇女儿童等

方面工作。

分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甘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卓尼公路段、县邮政局。

常学功同志: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地震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教育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震局。协助分管县教育局。

联系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县电力公司、县烟草公司。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1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各人

     民团体,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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