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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卓尼县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4-04   作者: 点击数:  



 


卓政发〔201816


 


 


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卓尼县光伏


扶贫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驻卓有关单位:


县发改局制定的《卓尼县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18119日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请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卓尼县人民政府

 2018122


 


卓尼县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光伏扶贫发展规划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9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核实填报“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171159号)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工作,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帮助贫困户有效尽早脱贫致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村级扶贫电站建设为重点,将光伏扶贫作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县级指导,乡镇负责,政策扶持,技术规范,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建立完善光伏扶贫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快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为完成全省精准脱贫任务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县政府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举措之一,制定实施方案,统筹相关资金推进项目实施。鼓励帮扶单位、社会团体、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县级指导、乡镇负责。县能源局负责总体规划及指标争取,制定支持政策,做好电网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加强项目监管督查,搞好保障服务;各乡镇负责组建村级运维公司;平台公司负责不足资金的争取。


——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及光伏电站接入、土地等建设条件,选择建设适宜大小的村级电站,以乡镇为单位统筹规划、以村为单元整体推进。


——技术可靠、长期有效。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承建单位原则上是光伏行业名优企业,择优选择设备、维护单位,关键设备须采购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和省能源局、省扶贫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规划、贫困村、贫困户规模与分布、交通运输条件、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等基本条件,决定采取村级电站光伏扶贫方式,计划在2018年在全县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建设10座光伏扶贫项目,重点建设在国家规模指标内的村级光伏电站和多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总建设规模约20.006兆瓦,带动4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285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


三、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


村级电站的运营管理,由相关乡镇组建乡镇村级运维公司,本着统一管理、保障质量的原则,负责村级电站的建设运营和日常维护。


(一)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村级电站2个,联村光伏电站8个;总规模20.006兆瓦,涉及贫困村40个,每个贫困户户均7千瓦,扶持贫困户2858户,项目概算总投资16005万元。


拟建村级光伏电站贫困村名单


乡镇

贫困村

电站类型

电站名称

电站容量(千瓦)

户数

户均容量(千瓦)

柳林镇

草岔沟村、上卓村、上城门村、寺台子村、盖村

联村电站

草岔沟联村电站

2842

406

7

木耳镇

冰崖村、吾固村、七车村、出纳村、寺古多村、麻地湾村

联村电站

冰崖村联村电站

2772

396

7

扎古

录镇、刀告乡

录日岔村、柏林村、八十卡村、赛如那村、盘桥村

联村电站

赛如那村联村电站

1351

193

7

纳浪乡

朝勿村、若龙村、大小板子村

联村电站

若龙村联村电站

2408

344

7

喀尔钦镇

大力村、录巴寺村、革古村、拉扎村、卓洛村、麻地卡村、相俄村

联村电站

相俄村联村电站

2765

395

7

阿子滩乡

达架村、那子卡村、坐车首村、

联村电站

那子卡联村电站

2555

365

7

申藏乡

申藏村、冷口村、目的坡村

联村电站

冷口联村电站

2212

316

7

洮砚乡、藏巴哇镇

杜家川村、纳尔村、包舍口村、上扎村、恰布村、石达滩村

联村电站

石达滩联村电站

2667

381

7

完冒乡

沙冒多村

村级电站

沙冒多村级电站

210

30

7

康多乡

多玛村

村级电站

多玛村级电站

224

32

7

合计

 

10

 

20006

2858

7



(二)项目建设条件


建设场地:经过摸底调查,我县2个村级光伏电站、8个联村电站都有荒坡荒山适宜地利用建设。


接网方式:光伏项目就近接入所在村组的线路,根据当地电量消纳能力,可考虑分解为2-3组接入。县电力公司优先将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承担村级光伏电站的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并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三)资本金来源


经概算,规划中建设的10个光伏电站共需资金16005万元,可统筹使用包括省级补助资金、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的70%用于特色光伏产业)、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建设光伏扶贫电站,不足部分可由县级融资平台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国家投资不得少于50%。光伏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四)运行维护主体


根据州发改委《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光伏行业实力较强、业绩优良、信誉良好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便于项目管理和融资,原则确定5家企业承担“十三五”期间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任务,承建企业应满足净资产值达5亿元以上,且累计持有国内运行的光伏电站并网容量50兆瓦以上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我县注册公司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中标后先由中标公司垫付资金开工建设,然后由建成电站做抵押贷款,待贷款到位后还清。项目选用的光伏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鼓励采购入选《工信部光伏规范公告》和达到“光伏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要组织做好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工程造价、发电电量等方面。要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中标实施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建立售后服务网点,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


(五)扶贫效益分配方式


光伏扶贫电站由各相关乡镇成立的村级运维公司负责,村级光伏电站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电站建成前所发生的前期费用由中标公司解决,电站运行后,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运维发生的人工、材料等硬件费用从项目售电收入中支付。


(六)贫困村、贫困户扶贫效益


根据投资估算分析,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涉及的40个贫困村,按现行电价补贴政策测算每年可有2200万元左右的并网收入,其中有1000.3万元作为贫困户专项扶贫收益资金,10个光伏扶贫电站共可帮助2858户贫困户年增收3500元左右,可有效提高贫困户生活质量,并持久收益20年以上;余下收入扣除相应税金、运维费用180万元后,剩余收益资金用于县级融资平台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待银行贷款还清本息后,所有收益属村集体经济收入,对贫困户按占比进行利润分红。


四、实施步骤


20183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和项目设计,并开展招投标工作,4月中旬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所有土建和安装工程,11月底完成并网发电试运行,12月底竣工验收发挥效益。


(一)启动建设。在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后,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扶贫办、县电力公司邀请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太阳能光伏企业研究设置系统技术参数,经行业内专家评审论证后公开招标,进行设备统一采购、安装、调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等。


(二)并网发电。设备安装前,按照光伏电站管理相关要求,向县电力公司提供有效的报装申请材料,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县电力公司按有关标准进行并网验收和调试,符合并网条件的接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县电力公司与贫困村或贫困户光伏电站投资主体签订发用电合同。


五、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已成立卓尼县光伏发电扶贫建设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发改、财政、国土、农牧林业、水电、住建、工商质监、扶贫、金融、税务、电力、农行、工行、甘肃银行及各乡镇要各负其责,全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


县发改局负责光伏指标的争取、协调项目备案以及地面光伏电站的推进督查、价格调控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光伏扶贫政策资金争取,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统筹推进光伏发电到村、户项目,做好扶贫资金切块安排、项目建设调度;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争取,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县国土局、农牧林业局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县税务部门负责税费政策指导和结算票据的提供;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乡镇村级光伏运维公司的建立提供快捷通道;县电力公司负责对相关政策落实衔接、接入系统方案制定、电费结算流程图、并网方式选择、并网、调试和电网接入及运行服务,确保项目电量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并及时结算电费和转拨国家补贴资金;各乡镇对本乡镇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负总责,组织乡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做好实施项目贫困户的选择、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配合检查验收等,其组建的运维公司负责光伏电站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电站的运营维护和发电收入的结算及分配兑现;县直帮扶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扶贫工作意见要求,进村入户,支持好帮扶村贫困户光伏项目;各金融机构为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情况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


(二)落实各项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一是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县政府通过整合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给予支持,积极协调争取金融机构为我县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其他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二是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和建设。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出台适当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开展规模化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参与企业的经济利益。三是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资金发放。县电力公司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


(三)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投资管理体系,配合国家能源局信息管理平台光伏扶贫登记系统,由扶贫办统一组织汇总信息并录入卓尼县光伏扶贫工程信息。县光伏发电扶贫建设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由各乡镇定期汇报辖区内光伏项目推进情况。各项目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光伏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规范和加强光伏扶贫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


(四)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共同做好项目申请、资金争取、设备购置、电网改造、并网调试、扶贫贷款、收益分配、监督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保障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五)强化工作考核。10个光伏电站建设任务要在今年4月中旬全部开工实施,确保12月底竣工验收并发挥效益。要把光伏扶贫工程作为今年扶贫工作扶贫到户和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今年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共同努力将这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做实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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