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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4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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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办发〔2022〕31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县政府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卓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闫朝辉:负责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卓尼管理部、县邮政局、县电力公司、县烟草公司。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何振业:负责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县地震局。 联系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县长和其他副县长原分管工作不变。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办,各社会团体,县法院,县检察院。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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