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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7-27   作者: 点击数:  

 

卓政办发〔2017184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驻卓有关单位:

县藏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26

 

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卓尼县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规范与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聚力打造“环境革命升级版”,融入浓郁的藏语言文字特色,突出民族文化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促进社会藏语文用字规范化、标准化,美化市容市貌,树立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新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民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家民委关于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要求,科学保护、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一步巩固民族间上百年来形成的文化认同和包容,理解和尊重长期共存、共容的历史内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发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做好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藏语言文字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确保窗口服务行业各类路标门牌,匾额、标示标牌、宣传材料等准确规范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解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努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依法规范和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为藏汉文翻译、文字书写张贴比例布局、名称统一等情况,对没有使用藏文,藏文存在错字、错拼、掉字、漏字、错译和翻译不完整以及地名、路名等标志性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要进行认真重点整改,塑造县域良好形象,增强县域文明程度,提升县域文化品位,对体现我县民族地域特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一)督查内容。督查的具体内容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服务行业,特别是卫生、交通、文化、旅游、税务、金融、通信、政务大厅、宾馆、餐饮、超市等接触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的各类公章、指示牌、导向牌、提示牌、标示牌、路标、路牌、站牌、门牌、匾额、广告、宣传资料、办事指南、价目表等依法规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和面向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语言文字服务等情况。

  (二)督查范围。此次督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四、时间安排

 此次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督查整改工作,从2017630日开始,至20171230日前完成。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

(一)自查阶段(610--715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成督查组全面开展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自查工作,做到督查要深入、全面。

(二)整改阶段(715--820日)。根据自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集中整治,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三)督查阶段(820--1020日)。由县藏语委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及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020--1230日)。总结经验做法、查漏补缺,提出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具体措施,工作总结于1230日前报县藏语文字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此项工作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奖的评定和考核考评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发挥职能作用,民族语言工作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久拖不决、成效不够明显、群众意见较多、危害民族团结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注重务求实效。督查整改过程中,要坚持规范化与通俗化相结合、整改与督促相结合,加强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的监督管理,做到应用尽用、翻译准确、书写规范、清楚醒目,力戒搞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切实解决好公共领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不到位、翻译不准确、书写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制度,形成规范管理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好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混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纠正和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实现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强化宣传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LED屏等平台,加强对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教育,提高依法规范提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的意识,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和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增强维护社会用文秩序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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