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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1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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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办发〔2017〕213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三变”改革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以深化农牧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通过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牧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创新农牧民财产性收入,为全县精准扶贫探索新途径,为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
“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试点工作,现将做好“三变”改革前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各试点乡镇要切合当地实际,尽快督促试点企业和合作社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三变”方案,于9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送县委农工办、县农牧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三变”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变”工作的具体内涵,在理解掌握“三变”改革工作具体内涵的同时,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 三是各乡镇也要尽快制定出“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乡镇“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做好“三变”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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