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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2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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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办发〔2016〕12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网站反映退休老干部工资至今未发放的说明 县委办公室: 根据卓督办字〔2016〕第2号反映“卓尼县退休老干部至今未发放工资”的问题,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网站反映的退休老干部彭云程为县政府办公室退休职工,该同志的退休工资一直由县财政局按月足额发放,彭云程个人现住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由于自己领工资不方便,将个人工资存折存放于县政府办公室由财务室保管,财务人员负责将工资及补发工资汇往彭云程在河南所开的工商银行账号中,县政府办公室财务人员负责给彭云程汇工资已达10年之久,2015年1月起我县农行要求出示二代身份证方可取款,由于彭云程目前所持一代身份证,加之96岁高龄,不便办理二代身份证,经财务人员多次与县公安局、县农行协调,2015年5月11日将彭云程工资人民币27000元汇入其在河南所开的工商银行的账户中,由于至今老人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鉴于相关程序,使得第三方人员无法从存折上转取工资,其在县政府网站反映的问题财务人员也曾多次以打电话或网站回复的方式建议彭云程家属在河南当地的农业银行以彭云程身份开户,以后彭云程的工资将直接转入其在河南所开的个人账户中,不再由财务人员给其汇款。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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