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申请时间 | 2026-10-23 02:23:25 | ||||
|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仁*** | 工作单位 | 卓尼县********* |
| 证件名称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6230**********4517 | ||
| 联系地址 | 甘肃省************ | 邮政编码 | 747600 | ||
| 联系电话 | 198******03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1@qq.com |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申请查询本人仁青旺杰,在卓尼县住建局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保障性住房系统内有无备案/享受住房记录,出具住房无备案(无房)证明,用于公积金租房提取,请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证明发送至我的邮 |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提取公积金 |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
|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电子邮件 邮寄 传真 自行领取 |
||||
| 办 理 情 况 |
办理结果 | 已回复 | |||
| 备注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仁青旺杰: 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于2026年10月23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的规定,此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办理此项业务需本人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政务大厅住建窗口办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卓尼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你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