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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1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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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和《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州县相关要求。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发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依法实施,周密组织部署,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 三、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为:普查范围、普查内容、普查任务、普查方式等四个方面。 四、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 (二)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 (三)第三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 五、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主要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做好经费保障;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四是严查违法违纪;五是积极宣传引导。 相关链接: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卓尼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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