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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05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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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背景与目标 卓尼县被确定为2025年国家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样本县,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决策部署,树立“先评价,后建设”导向,通过评价掌握乡村建设状况,查找短板弱项,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评价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遵循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内容 聚焦2024年卓尼县3镇10村(扎古录镇、申藏镇、喀尔钦镇的相关村庄)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专家团队对照上一年度的《乡镇建设问题清单》和《村庄建设问题清单》,查看问题整改措施、成效及经验总结,形成评价报告。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整理乡镇概况,提供问题整改印证资料,配合实地调研。 县政府办公室:加强部门统筹,配合完成评价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价,提供相关设施建设资料,负责后勤保障。 其他部门:如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分别提供各自领域的相关资料,保障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安排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2025年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省州主管部门和省级专家团队征求意见。二是填报问题解决情况。依托上年度3镇10村的评价数据和问题清单,在信息系统中填报问题解决情况,上传整改照片、措施及支撑文件。三是资料提交。专家团队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给省级专家团队。四是配合调研。配合专家团队对3镇10村开展实地调研,核实填报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二是确保数据质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9月5日前将资料报送县住建局汇总。三是狠抓整改落实。聚焦评价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专班,建立台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引导群众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收集群众建议,引导群众参与评价,真实反映乡村建设实际和群众期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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