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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2025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05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一、方案背景与目标

卓尼县被确定为2025年国家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样本县,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决策部署,树立“先评价,后建设”导向,通过评价掌握乡村建设状况,查找短板弱项,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评价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遵循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内容

聚焦2024年卓尼县3镇10村(扎古录镇、申藏镇、喀尔钦镇的相关村庄)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专家团队对照上一年度的《乡镇建设问题清单》和《村庄建设问题清单》,查看问题整改措施、成效及经验总结,形成评价报告。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整理乡镇概况,提供问题整改印证资料,配合实地调研。

县政府办公室:加强部门统筹,配合完成评价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价,提供相关设施建设资料,负责后勤保障。

其他部门:如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分别提供各自领域的相关资料,保障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安排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2025年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省州主管部门和省级专家团队征求意见。二是填报问题解决情况。依托上年度3镇10村的评价数据和问题清单,在信息系统中填报问题解决情况,上传整改照片、措施及支撑文件。三是资料提交。专家团队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给省级专家团队。四是配合调研。配合专家团队对3镇10村开展实地调研,核实填报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二是确保数据质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9月5日前将资料报送县住建局汇总。三是狠抓整改落实。聚焦评价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专班,建立台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引导群众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收集群众建议,引导群众参与评价,真实反映乡村建设实际和群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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