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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05 作者: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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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办发〔2025〕 号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卓尼县 2025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卓尼县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卓尼县2025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现启动了2025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卓尼县被确定为2025年国家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样本县,为更好推动我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树立“先评价,在建设”的导向,通过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精准查找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弱项,扎实采取措施解决发现的问题,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评价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原则,充分认识乡村建设特点,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建立一套完善的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内容 今年全国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聚焦于评价上一年度镇村问题的解决情况。在2024年全国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中,省级专家团队在我县选择了3镇10村(扎古录镇柏林村、麻路村、录日岔村;申藏镇小沟村、旦藏村、冷口村;喀尔钦镇大族村、拉力沟村、麻地卡村、革固村)开展了详细评价,查找镇村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并形成《乡镇建设问题清单》和《村庄建设问题清单》。专家团队对照上一年度给出的镇村问题清单,查看我县针对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成效以及相关经验总结,并形成评价报告。 四、职责分工 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州主管部门,以及省级专家团队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乡镇概况的整理编写,并对上年度专家团队在辖区各行政村提出的问题短板提供整改落实的印证资料,配合今年专家团队实地调研组在本乡镇开展评价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加强部门统筹,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完成今年的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县域相关规划、发展战略等资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统筹安排省级专家团队等评价工作组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提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农房建设管理、镇区污水处理、垃圾分类、镇区集中供水、照明、燃气、消防等设施建设的相关资料。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农房建设管理及县域相关规划、发展战略等相关资料。 县水务局:负责村级集中供水设施建设的相关资料。 县农村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提供农房风貌管控、厕所革命、村级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相关资料。 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负责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关资料。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县域医共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服务资源配置的相关资料。 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县域教育资源配置的相关资料。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县域养老设施配置的相关资料。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为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组提供车辆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宣传报道。 六、工作安排 (一)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2025年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并将方案报送省州主管部门和省级专家团队征求意见。 (二)填报镇村问题解决情况 延续上一年度(2024年)已开展细化评价的3个镇、10个村作为核心样本,重点依托这3镇10村上年度的评价数据、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中对镇村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填报,重点上传整改后照片、整改措施,上传相关支撑文件资料。 (三)资料提交 专家团队在实地调研工作开展前按照材料收集清单准备材料,并提交给省级专家团队。资料清单附后。 (四)配合开展村镇调研 配合专家团队对上一年度开展详细评价的3个乡镇和10个行政村开展实地调研,结合实地调研的情况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全局意识。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全力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完成我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数据质量。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业务人员负责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要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对照责任分工,所需数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乡村建设评价所需数据和材料于9月5日前报送县住建局汇总。 (三)靠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根据省、州、县关于乡村建设评价结果反馈问题的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聚焦评价结果反馈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细化完善措施,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整改措施不缩水,务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大力宣传动员,引导群众参与。群众满意度是衡量县域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有关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融媒体同步报道、农村大喇叭广泛宣传,广泛收集对乡村建设的建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真实客观反映我县乡村建设的实际和群众的所期所盼。 附件: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手册 |
附件【附件: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手册(2025年).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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