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三变”改革前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12   作者: 点击数:  

 

 

 

 

 

 

 

 

卓政办发〔2017213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三变”改革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以深化农牧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通过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牧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创新农牧民财产性收入,为全县精准扶贫探索新途径,为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 “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试点工作,现将做好“三变”改革前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各试点乡镇要切合当地实际,尽快督促试点企业和合作社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三变”方案,于915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送县委农工办、县农牧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三变”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变”工作的具体内涵,在理解掌握“三变”改革工作具体内涵的同时,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

三是各乡镇也要尽快制定出“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乡镇“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做好“三变”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8

 

 

 

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8日印发

 附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