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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1-05-03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县“两基” 迎“国检”各项工作,根据全省“两基” 迎“国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州“两基” 迎“国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卓尼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巩固提高”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扫除文盲条例》为法律依据,以落实各乡镇政府教育职责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成果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发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素质,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推动卓尼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国检”的内容与要求
“国检”主要检查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工作等7个方面的内容。
(一)普及程度。小学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净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城市流动人口子女都能按时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二)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实施教师资格准入、教师聘任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城镇教师到农牧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全面落实校长公选制度,确保教师数量、结构基本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达到省定标准。按照“有情辞退、合理安置、适当补偿、择优考录”的原则彻底解决代课人员问题,严把入口关,不再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三)办学条件。按照“四个集中”原则,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步伐,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工程,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生均建筑面积、图书、实验仪器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小学危房比例下降至1%以内,消除D级危房。中小学及校园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
(四)教育经费。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业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本级财政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04——2007年分别达到18.50%、19.50%、20.00%、20.50%;2008——2011年达到20.50%以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审计和公告制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科学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全面开展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六)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以及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
(七)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和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情况。15周岁人口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15-50周岁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7%以上。
三、 工作步骤
按照州“两基”迎“国检”工作进度安排,我县“两基”迎“国检”工作从2011年1月启动,全程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2月)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县政府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领导联系片区、成员单位包乡镇帮扶和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县政府于2011年2月召开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并与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及主要领导工作任务和职责。各乡镇政府要在2011年2月底前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两基” 、“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扫除文盲条例》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义务教育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两基” 、“国检”的内容、要求,以及全县迎“国检”工作举措、发展动态及巩固“两基”成果情况,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目标任务、意义,宣传“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县、乡镇按照“国检”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及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培训。
(二)查漏补缺阶段(2011年3月-2011年6月中旬)
1、各乡镇查漏补缺(2011年3月-2011年4月中旬)。查漏补缺要按照“国检”7个方面的内容逐项排摸核实,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边查边补。尤其是对教育经费、教师数量、中小学危房改造、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同时,建立部门(系统)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帮助解决“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查漏补缺,自查合格后,向县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报告。县政府进行复查,并将各乡镇自查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州“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政府复查(2011年4月中旬-5月)。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县政府对各乡镇的“两基”工作进行复查。县政府将在乡镇自查的过程中跟踪普查,成熟一乡,复查一乡,并写出翔实的复查报告,于2011年4月底上报州政府“两基”“国检”办公室。
3、州政府复查(2011年5月-6月)。在各县市自查的基础上,州政府对各县市的“两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州上将在县市自查的过程中跟踪普查,成熟一县,复查一县,并写出翔实的复查报告,于2011年6月底上报省政府“两基”“国检”办公室。
(三)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7月)
   7月份,州上向省上提出抽检申请,申请对全州及部分县市 “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州“国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乡镇查漏补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乡镇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申请“国检”阶段(2011年8月)
1、2011年8月,在州上抽检并按抽检反馈意见扎实整改的基础上,县政府向州人民政府呈送“国检”申请报告。
2、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和提高,做好接受“国检”的全部准备工作。
(五)迎接“国检”阶段(2011年9月-10月)
完成汇报材料和档案资料建设,做好接受“国检”的各项工作。
(六)整改完善、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1-12月)
1、整改完善。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向州教育督导团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2、总结表彰。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后,县人民政府适时召开“两基”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两基”攻坚和迎“国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部署“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四、 组织领导
建立“两基”“国检”目标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两基”“国检”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制定“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成立卓尼县“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县委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卫生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以及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州、县的相关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抓好各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配合,切实解决好本乡镇 “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县“两基”迎“国检”实行双线三级负责制:即县、乡、村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县教育局、学区、学校逐级签订责任书。县“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职责附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全面完成任务。
(二)坚持标准,求真务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推进“两基” “国检”工作中,要坚持标准,求真务实,查漏补缺,全面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水平。“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以迎 “国检”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
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县“两基”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国家关于 “两基”的政策法规、目标、内容、要求,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同时,对不良现象要大胆曝光。
(四)认真自查,切实整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照《义务教育法》和“国检”的有关要求,对“两基”进行全面盘查,既要检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又要检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全县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工作协作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细化任务、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细致地做好“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
(六)严格问责,靠实责任。各乡镇要建立迎“国检”刚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在县政府每度综合考核中,完不成“国检”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县、乡镇都要专列“两基”迎“国检”专项经费,确保迎“国检”工作顺利实施。

 

卓尼县“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局
       (一)承担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两基”“国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督促各乡镇落实控辍保学,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有关任务的达标。
       (三)负责中小学校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司法、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四)负责教育质量各项指标的监控,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规范办学行为。调整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并督导检查中小学危房改造、农牧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的实施情况,促进农牧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全部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
       (六)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并做好完善农牧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工作。理顺校财局管校用的义务教育经费理使用机制。
       (七)会同县编办、县财政局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县基础教育发展需求,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八)负责抓好全县各级“两基”表册档案建设。
       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县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   
       (二)督促各乡镇认真落实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审批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的计划。
       (三)协助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等工作。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二)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建设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三)积极争取省上和州上的资金支持,加大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督导检查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牧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牧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四)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四、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监督、维护和净化校园网络,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推动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加大对校办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学校勤工俭学收入,增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活力,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五、县民族事务局
      积极争取省上和州上对我县义务教育的支持,督促特殊扶持政策的落实。
六、县公安局
       (一)加强户籍管理,协助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三)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中小学生自我防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四)做好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工作。
七、县监察局
        (一)加强对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及效能情况的监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建设工程质量、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察。
八、县司法局
        (一)把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社会、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有严重不良行为适龄少年的教育工作。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九、县财政局    
        (一)确保县级并督促各乡镇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按县规定的用途,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落实到位;按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   
        (二)负责分级落实县政府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责任书中承诺的2004—2007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例缺额资金。
        (三)将教职工国标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由财政按时足额统一发放。保障绩效工资的发放。
        (四)会同县教育局完善农牧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比例落实县级财政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督促各乡镇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会同物价、教育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五)会同县教育局加强农牧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各项教育工程的专项资金。
        (六)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各乡镇做好义务教育债务的清理、剥离及化解工作。
        (七)根据“两基”“国检”所需经费及表彰奖励经费的需求,负责及时拨付“国检”专项经费,确保全县“两基”“国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公开招聘、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职能创造条件。
        (二)认真执行国家和县关于中小学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 
        (三)协助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公开招聘、职务评聘、校长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五)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督促检查各乡镇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的情况。
十一、县国土资源局
        (一)中小学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保障新建或扩建中小学用地。
        (二)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优先保证审批中小学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确保中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在用地审批程序上为中小学建设项目依法简化手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十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住房条件:
        (二)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三)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四)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危房的鉴定和改造工作。 
十三、县文体广电局
        (一)加强各乡镇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指导和辅导。
        (二)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及网吧的管理,优化、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十四、县卫生局
        (一)督促、检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国家关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卫生工作。
        (二)协调承担残疾鉴定的医疗机构,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学鉴定。
十五、县审计局
       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各级各有关部门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转移支付情况和教育费附加征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各种教育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
十六、县地税局  
       (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有关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七、县工商局
       (一)配合劳动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市场的整顿,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十八、县统计局    
       (一)配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年报统计工作。
       (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两基”的数据填报工作,为“两基”“国检”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普查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十九、县扶贫办 
       (一)落实有关扶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扶贫资金。
       (二)引进扶贫资金帮扶贫困地区的“两基”工作。
二十、团县委  
(一)实施“希望工程”,配合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与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二)会同教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学生团员。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维权工作。
二十一、县妇联   
       (一)组织实施“春蕾计划”,配合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与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二)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女学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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