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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答网民关于“建议推进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留言

时间:2021-04-13   作者: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  

  来自福建的网民“经冬寒松”(手机尾号7631)说:总理您好,我是上海大学的学生,这次在江西实习期间丢失了身份证,听闻国家推出异地办理身份证政策后,我到当地派出所补办了身份证,但是制证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我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但是当地派出所说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希望国家能推进异地补办临时身份证,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公安部回复:

  2017年7月1日,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目前异地受理范围限于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形,不包括临时居民身份证。

  为方便群众办事,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公安部明确要求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要及时为群众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关于您提出的异地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感谢您对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关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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