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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9-27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贯彻卓尼县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法规,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辖区内防震减灾长期规划和年底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承担县政府抗震指挥机关及办事机构的职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震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管理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和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资格审查、登记、督办。

 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及有关法规、条例等。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7、指导全县五处宏观点工作,并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地震局内设综合处1个办公室,是负责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的职能处室。

   现有在职职工7人,退休职工3人,合计10人。截止201812月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8.98万元。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会计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0.12万元,支出总计139.9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9.43万元,减少6.31%;支出减少10.43万元,减少6.93%。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 人员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1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3万元,减少6.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3万元,减少6.93%。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0万元,占9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4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万元, 较上年减少32.32万元,减少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3万元,较上年减少4.76万元,减少3.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注:本部分至少应包括单位收入、支出、结转(余)等决算数据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上下年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和原因、预决算收支差异情况和原因等。其他内容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加补充。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各类业务宣传费等。机关运行经费2017减少4.76万元,减少3.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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