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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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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委宣传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前沿阵地,承担着宣传和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传播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负责管理全县对外宣传品的研制、发行和输出工作,负责并协调地级以上对外传媒记者赴我县采访报道的邀请、安排、接待和管理工作和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全县重大理论宣讲活动,做好县委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开展全县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沟通党政社会各界和文学艺术家的民主协商和联系渠道,研究分析文艺队伍的思想动态、创作趋势,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文艺政策、决策提供建议;负责全县属地内各类网站网上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的管理,做好网上意识形态重大情况的处理,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委宣传部核定编制人数为20人(行政7人、事业12人、行政工勤1人),其中文明办2人,对外宣传办公室4人,讲师组2人,文联2人,网络办2人,其他8人。单位现有职工14人(行政4人、事业10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卓尼县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252.8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52.87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52.8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71万元,较上年增加29.71万元;公用经费10万元,较上年数无增减变动。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共计90万元。为2019年党报党刊征订费65万元,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经费25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5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宣传支出252.8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5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6万元。
(五)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16万元,预计接待批次及人数16人/2批次,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4.培训费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6. 机关运行费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费100.16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公务费)10.16万元,用于重点党报党刊征订费65万元,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经费2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75万元,其中微电影计划拍摄费费30万元,外宣品采购计划15万元,户外LED大屏安装费3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卓尼县委宣传部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为2059898万元。其中:房屋构建物为0万元,面积为0平方米;汽车为39.5万元,数量为1(台、辆)越野车;其它固定资产为166.489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卓尼县委宣传部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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