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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时间:2019-07-26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2019-7-15

一、部门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广大妇女以及各级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调查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拟定,努力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六)、指导乡镇妇联和县直各局妇委会依据《章程》、《条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系,争取发展与各地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
   (七)、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助政府制定本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推进《规划》的实施。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妇联编制核定人数为10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7人);2019年现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5人);有内设机构1个:卓尼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三、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74.06万元,较2018年200万元减少了25.94万元,降低了14.9%。基本支出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以及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24万元、各乡镇三八活动经费8.4万元、村级妇联主席报酬36万元、妇女工作经费10万元、三八以执委会经费16万元等。

(一)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6万元,较2018年增加27.0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人员工资增长。

2住房公积金支出6.10万元,较2018年增加0.61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增长,公积金相应增加。

(二)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县妇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6.35万元。(基本工资24.38万元、津贴补贴41.02万元、奖金1.31万元、住房公积金6.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71万元。其中(办公费0.49万元、印刷费0.28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49万元、会议费16.4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务接待费0.0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村级妇联主席报酬36万元)

(三)非税收入

县妇联非税收入0.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县妇联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县妇联无因公出国(境)费事件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0256万元,较2017年0.032万元,减少0.0064元,减低25%。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7年度无变化)

4.培训费

2019年无培训费

5.会议费

县妇联2019年会议费8万元,2017年7.5万元,较2018年增长了6%。

6.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76.35万元,70.46较2018年增加5.89万元,增长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34万元,主要是申请信访办公室新增固定资产及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无)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403035元,其中车辆256800元,其他固定资产146235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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