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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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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教科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4、统筹规划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的批报和审批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的管理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专项经费的执行情况。
6、负责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有关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有关待遇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7、按照管理权限,归口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与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8、归口管理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9、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学、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教改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0、负责全县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11、指导全县学校条件装备、中小学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宣传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4、规划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及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4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9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13%。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共计155万元,其中:教育督导工作经费15万元,教研工作经费10万元,高考工作经费15万元,中小学会考工作经费50万元,特岗教师面试工作经费5万元,标准化考点维护费1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40万元,代课教师工龄补助1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1694391元,其中车辆138177元,其他固定资产1556214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卓尼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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